“铁拳”行动 DATE: 2024-11-09 01:25:42
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(记者张文章)今年以来,铁拳福建省泉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、行动社会舆论关注突出的铁拳问题,查办了一批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行动违法典型案件。12月18日,铁拳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年第四批“铁拳”行动典型案例,行动以下为部分案例。铁拳
未按规定进行有奖销售 广茂房地产被罚
2022年11月2日,行动泉州市惠安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,铁拳依法对泉州广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。行动当事人现场负责人确认投诉举报照片中的铁拳电饭煲兑换券、烤箱兑换券、行动惠安璀璨壹号优惠申请单确是铁拳其出具的。其中“电饭煲兑换券”标示有:“璀璨壹号电饭煲兑换券使用须知:本券不挂失、行动不记名;本券仅用于璀璨壹号家电兑换,铁拳不作其他用途;本券一经损毁、涂改,即作废无效;本券加盖公章有效,使用后由璀璨壹号工作人员回收;在法律许可范围内,本券的最终解释权归泉州广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”。该兑换券加盖有“璀璨壹号营销专用章”。上述优惠申请单、兑换券内未见“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、奖品数量、兑奖时间、兑奖条件、兑奖方式、奖品交付方式、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”等信息,未见兑换规则、使用范围、有效期限以及其他限制性条件等详细内容。
当事人未按规定明示有奖销售活动相关信息、开展有奖销售活动未建立档案,如实、准确、完整地记录涉奖规则、公示信息、兑奖结果、获奖人员等内容,及在兑换券上标示“本券的最终解释权归泉州广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”的行为,违反了《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》第十三条第一款、第十四条、第十九条,以及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。2023年5月17日,惠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据《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》第二十七条、第二十八条,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十二条,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第十五条的规定,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,予以警告、罚款5.2万元。
“吴三地老枞”涉嫌过度包装 居合茶业被责令改正
9月20日,惠安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,发现泉州居合茶业有限公司经营的一款“吴三地老枞”,总净含量100克(8.3克×12泡),包装层数为5层,包装空隙率为79.37%,不符合GB23350-2021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》国家标准关于包装层数和空隙率的规定要求。
泉州居合茶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,当天,惠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据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,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。目前,涉事经营主体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。
责任编辑:吕成海